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宿舍|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2021-04-23 近现代 阅读: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南工院”)创办于1918年,前身是我国近现代著名民主革命家、社会活动家、教育家黄炎培先生在上海创办的中华职业学校——我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以“职业”两字冠名并专门从事职业教育的学校。近百年来,学校历经中华职业学校时期(1918-1952)、上海机械学校时期(1952-1960)、南京机电学校时期(1960-1999)、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时期(1999年至今)。在近一个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先后为国家培养了包括邹韬奋、张闻天、华罗庚、江竹筠、顾心怿、朱森林、秦怡、徐伯昕等十几万名各类建设和管理人才。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秉承“敬业乐群”的校训和“手脑并用、双手万能”的教育理念,取得了显著的办学业绩,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各个领域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2004年成为江苏省第一所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一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并于2009年以“优秀”通过验收;2012-2015年,学校参加全国高职院技能大赛共获得一等奖14项;2011年被确定为江苏省高职院唯一人才强校试点单位;2012年获得首届“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同年,获准与应用型本科院校联合举办高职本科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7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要求。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达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具体专业名称和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的为准)

序号科类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学费(元/年)
1普通类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205300
2普通类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3年205300
3普通类飞机机电设备维修3年205300
4普通类机械设计与制造3年355300
5普通类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年205300
6普通类飞行器制造技术3年205300
7普通类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3年405300
8普通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205300
9普通类汽车营销与服务3年404700
10普通类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105300
11普通类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3年355300
12普通类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3年405300
13普通类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3年355300
14普通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年455300
15普通类应用电子技术3年355300
16普通类飞机电子设备维修3年405300
17普通类通信技术3年405300
18普通类物联网应用技术3年305300
19普通类软件技术3年455300
20普通类计算机网络技术3年455300
21普通类电子商务3年504700
22普通类会计3年504700
23普通类投资与理财3年504700
24普通类建设工程管理3年454700
25普通类工程造价3年204700
26普通类房地产经营与管理3年404700
27普通类旅游管理3年604700
28普通类会展策划与管理3年204700
29普通类市场营销3年404700
30普通类连锁经营管理3年454700
31普通类国际贸易实务3年454700
32普通类物流管理3年454700
33普通类商务英语3年804700
34普通类应用日语3年504700
35普通类应用韩语3年304700
36普通类经济贸易类(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3年3012800
37艺术类展示艺术设计3年306800
总计1365

  注:各招生专业详细介绍请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或微信关注[南工院招生办]后,发送“专业介绍”获取。

  三、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1月15-20日。

  3.报名网址:http://zs.niit.edu.cn或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

  4.报名考试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考试费为15元,面试费为60元,艺术专业加试费为120元(色彩和素描各60元)。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费报名时通过网银支付,其它费用在到学校报到参加考试时缴纳。

  5.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

  6.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符合文化基础免考的考生只需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不需要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如参加文化联测考试须交纳考试费。

  (3)符合相关照顾政策、报名参加艺术体育特长生、退役士兵等报考考生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详见《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生材料邮寄清单》,邮寄清单及相关表格可从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6年2月20日之前寄至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由学校审核后公示。请考生邮寄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材料寄达情况和审核结果。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础考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的考核形式分科类不同,具体如下表。

  1.考核内容:

科类文化基础考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普通类语文、数学、英语面试
艺术类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加试(色彩+素描)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面试由学校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学生按照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参加相应面试组面试;艺术专业加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等。

  2.考核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规则计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分值为2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

  (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安排在4月16-17日进行,考核地点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学校依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分科类按不超过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获得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和安排可于4月13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考生须按学校招生信息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缴纳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费用,参加相关考核。

  4.文化基础免考政策:

  考生符合以下三类情况之一,可享受文化基础免考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在3A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可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

  (2)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为2A2B等级的考生,可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3)符合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且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核准的考生,可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其考核和录取按对应选拔办法执行。

  说明:(1)、(2)项考生无须提供材料,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为准(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3)项考生须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1)、(2)类免考生,按面试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考生及其录取专业。

  五、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25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项目报名条件人数
艺术特长生声乐、器乐、舞蹈同时符合以下两点要求可报考10
1.具备报考类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形象气质佳;
2.取得报考类别各社会考级机构或具有省内外艺术院校权威认证的专业考级六级以上(含六级)证书。
体育特长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符合以下两点要求中任意一点可报考15
1.具有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
2.参加省级比赛获前8名、参加市级或等同于市级比赛获前4名。
合计
25

  注:每个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报考我校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外,还须根据安排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4月15日举行,具体报名条件及加试内容1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参加我校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60元。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通过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如同一专业超过3人,按面试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加试未通过且参加文化基础考试的考生,按考生考核总成绩正常参与录取。

  六、退役士兵考生的选拔

  为支持国家国防事业,我校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招收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1.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专项计划共50名(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每个专业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的5%。

  2.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我校,除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外,还须按要求填写《江苏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此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于2月20前寄到学校招办。

  3.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可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学测加分+照顾分,学测加分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每一个A加20分、一个B加10分,最多加4个,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为准(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照顾分按照顾政策确定。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线(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2.录取原则

  (1)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考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对应政策录取。

  (3)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须达合格及以上。

  3.照顾政策

  (1)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20分。

  (2)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20分。

  (3)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但考核总分不达线的,经核实,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共同讨论决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4)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以上照顾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后执行。

  4.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日程安排

时间内容
1月5-15日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加试内容。
1月15-20日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iit.edu.cn)。
3月10日前艺术体育特长生、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名单公示。(相关申请材料须于2月20日前寄至我校招办)
3月21日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4月12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加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4月13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安排。
4月16-17日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
4月19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面试和艺术专业加试成绩。
4月30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十、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招办咨询电话:400-080-1151,025-85864999,025-85864330,13301584266,13301584799

  传真:025-85864210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ni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i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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