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排名_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2021-04-21 主持词 阅读: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电影电视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学科专业齐全,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13年最新公布的学科排名中,南京师范大学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八。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具备主持采访、影视制作、创意策划和文案写作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电媒体、网络新媒体、影视公司、出版发行机构、政府和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节目主持、出镜采访、影视编导、企划撰稿、策划执行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收本科生30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省招生20名,面向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生10名;学制4年。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年12月10日起开放缴费)。

  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30日23时59分关闭报名系统)。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8:00-下午16:3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3.报到要求: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6年1月21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报(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综合素质考查(当场随机抽题问答,文学常识问答)

  (4)才艺展示,在下列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

  ①器乐(自带,钢琴演奏不列入考试范围)、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伴奏乐请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进入普通U盘,现场备有MP3播放器,提供U盘中的MP3文件读取,考生不可带入任何具有录放功能的电子产品);

  ②朗诵自备文学作品(在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形式中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为300分,其中指定稿件播报、话题评述、才艺展示项满分各为80分,综合素质考查项满分为60分。

  7.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认可我校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1999年,文学院正式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其中的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于2002年开始招生。“九五”期间,经严格论证与审批,文学院获准建立电影学(含电视)和影视文学两个硕士点。2003年,文学院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设立影视文学博士点。2011年,戏剧与影视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文学院戏剧与影视学被江苏省教育厅遴选为江苏省重点学科。2013年,根据教育部2012年本科专业目录,我校的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更名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网址:http://wxy.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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