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官网_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2021-05-03 一年级上册人教版 阅读: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133)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学生5000余人;设有护理、药学、中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仪器维修技术、助产、中医护理、药剂、口腔修复工艺、卫生信息管理、中医康复保健等13个专业。

  一、学院名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六、证书种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一院区(北京市西城区南横西街94号)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二院区(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西街24号)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三院区(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

  八、学院简介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以培养大学专科层次高等卫生职业技术人才为主,高等职业教育部分开设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口腔医学技术9个专业。北京卫生职业学院与北京市医药卫生行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了北京市医学教育资源优势,成为北京市培养医药卫生职业技术人才的主要基地。

  九、招生计划

  十、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已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5、护理专业只招收女生,身高低于1.55米者不宜报考护理专业。

  十一、报名办法及时间

  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的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3月13日8:00至3月17日12:00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1)时间:3月19日8:30~15:00

  (2)地点: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一院区(北京市西城区南横西街94号)

  3、报名以现场审核后为准

  4、现场复核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

  (1)学生持在我院网上报名提交后生成打印的《自主招生报名表》;

  (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资料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生持《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和《会考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中职考生提供在校期间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单及操行评定,加盖学校公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文艺体育级别证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2016年高考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须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现场核对,并将复印件交与学院,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学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不予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笔试、复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30~12:00

  2、复试时间:3月26日下午13:30~16:00

  3、地点: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一院区(北京市西城区南横西街94号)

  4、复试只针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进行。

  十三、综合成绩核定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1、初试成绩评价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满分300分

  初试成绩=笔试成绩×90%+高中阶段学习成绩(20分)+证书、特长(10分)

  (1)笔试成绩: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我院参加公办高职联合命题的笔试;考试内容是语文、数学、英语的综合试题,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300分;

  (2)高中阶段学习成绩:高中考生物理、化学、生物的会考成绩在C级(含C级)以上加20分;高中考生由学校提供《会考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中职生在校所有科目平均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加20分;中职考生由学校提供在校期间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单及操行评定,加盖学校公章;

  (3)考生所获证书、特长:证书可累计酌情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2、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复试以面试和测试结合的形式进行,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复试。复试主要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素质测试。复试细则由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制定。

  十四、录取办法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组成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各具体工作组,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自主招生分为考生报名、学院择优录取、社会公示、上报审批、正式录取等阶段。学院择优录取过程:初试、复试、核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

  十五、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取,接受监督”为原则,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获取资格,经过初试和复试环节,达到录取条件。

  2、依照上级精神,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且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划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0分。

  3、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

  4、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如遇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和复试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上报市教委、市高招办审批,并将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5、学院将于4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安排新生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六、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2、学院招生部门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在本次自主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反者追究责任。

  4、监督电话:63209001。

  十七、关于就业

  学院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实习就业部门,为毕业生就业提供规范、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

  十八、其他情况

  1、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统招录取的学生一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一切待遇,按国家规定发放生活物价补贴和办理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2、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网址:www.bjwszyxy.com

  咨询电话:63209026、63209027、63209118、63209168。

  说明:以上信息来源自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官方信息后期可能有更新,若数据有出入,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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